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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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京中关村大街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20)京0108民初40380号民事判决; 二、北京中关村大街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支付2019年5月15日至2020年11月14日的租金148460元; 三、北京中关村大街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支付利息损失(以54682.19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9年5月11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及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以54682.19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自2019年11月1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790元,由北京中关村大街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620元(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由***、***、***负担170元(已交纳)。 二审案件受理费3580元,由北京中关村大街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负担3240元(已交纳),由***、***、***负担340元(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10-28 |
发布日期 | 2021-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