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仁怀名酒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大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仁怀市交通运输局
仁怀市茅台镇人民政府
中共仁怀名酒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仁怀市医疗保障局
贵州仁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
法院 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592元,由仁怀名酒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本院退还该公司36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8-04
发布日期 20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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