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大庆国利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吉林市恒源纸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 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 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 |
| 裁判日期 | 2021-07-28 |
| 发布日期 | 2021-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