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汇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市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北京汇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22388元;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956元,由***、***负担776元,已交纳;由北京汇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8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7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8-12
发布日期 202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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