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岷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对终结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法律文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未收到法律文书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人民法院终结执行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裁判日期 2021-10-13
发布日期 20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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