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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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东合富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居间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广东合富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支付中介服务费4725元; 驳回原告广东合富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驳回被告***、***的全部反诉请求。 本案本诉受理费1488元,由两被告负担。上述本诉受理费已由原告预交,原告同意由两被告在履行本判决书时将其应承担部分直接支付给原告。反诉受理费1177元由两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上诉的,应在递交上诉状次日起七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19-11-21 |
发布日期 | 2021-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