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丹县房地产开发公司
甘肃省山丹县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法院 甘肃省山丹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甘肃省山丹县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0元,由原告甘肃省山丹县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限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6-28
发布日期 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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