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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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确认常德市鼎城江南新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享有湖南德江南现代商贸城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价款债权50000000元。 案件受理费291800元,由湖南德江南现代商贸城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31 |
| 发布日期 | 2020-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