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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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原来影像(北京)文化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原来影像(北京)文化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200元,由原告原来影像(北京)文化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7-23 |
发布日期 | 2021-1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