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融安凯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法院 融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确认被告融安凯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支付给原告***尚欠劳务工资35200元。

本案收取案件受理费680元,由原告***负担340元,被告融安凯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34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4-19
发布日期 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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