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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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融安凯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法院 | 融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确认被告融安凯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支付给原告***尚欠劳务工资35200元。 本案收取案件受理费680元,由原告***负担340元,被告融安凯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34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4-19 |
发布日期 | 2021-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