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2021)黔0521执2100号案件的执行。

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本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份应当扣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1-10-12
发布日期 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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