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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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2021)黔0521执2100号案件的执行。 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本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份应当扣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1-10-12 |
发布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