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陕西五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咸阳鼎骏混凝土有限公司
咸阳秦岭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咸阳鼎骏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诉讼费7296元,原告咸阳鼎骏混凝土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自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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