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恢复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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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在延川县联社土岗信用社开户账户,账号:2709040901109000132135;2709040901109000471217;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川县城关营业所开户账户,账号:6217997900083257543;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存款账户,账号:6228483070543077317;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账户,账号:085e9858e7edf2d155c6bf609@wx.tenpay.com;被执行人***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账户,账号:601314846。冻结期限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4-27 |
发布日期 | 2021-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