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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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连云港市珠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上诉人***、连云港市珠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二审案件受理费592元(上诉人***、连云港市珠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分别预交592),减半收取296元,由上诉人***、连云港市珠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半负担148元。本院退回上诉人***444元、退回上诉人连云港市珠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44元。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1-10-25 |
发布日期 | 2021-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