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连云港市珠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上诉人***、连云港市珠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二审案件受理费592元(上诉人***、连云港市珠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分别预交592),减半收取296元,由上诉人***、连云港市珠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半负担148元。本院退回上诉人***444元、退回上诉人连云港市珠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44元。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1-10-25
发布日期 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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