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阳市宏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划拨、查封、扣押、提取被执行人***、安阳市宏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400000元或同等价值的财产。

二、查封期间被执行人不得对查封财产进行转让、抵押、过户、损坏等处分行为。

三、查封期限以协助执行、冻结通知书起止时间为准。

申请查封人申请续行财产查封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查封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7-09
发布日期 2021-11-0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