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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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对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安徽省蚌埠市华夏尚都A-3(d)A47号(不动产证书号:2013002772)房屋一套予以查封。

二、对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安徽省蚌埠市(不动产证书号:350614)房屋一套予以查封。

三、对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安徽省蚌埠市(不动产证书号:350574)房屋一套予以查封。

四、对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安徽省蚌埠市(不动产证书号:218168)房屋一套予以查封。

五、查封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5-26
发布日期 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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