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市丹徒区谷阳恒盛建材厂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镇江市丹徒区谷阳恒盛建材厂对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20110元及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恒盛建材厂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5-20
发布日期 2021-11-0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