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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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法院 尉氏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614元减半收取3807元,由原告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8-25
发布日期 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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