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恢复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2020)湘1102民初1653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可在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10-25
发布日期 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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