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辽宁万和实业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辽宁万和实业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解放J6-420车辆(车牌号为辽L×××××、辽L×××××、车架号:xxxxxxxxxxxxxxxxx,发动机号:xxxxxxxx)过户手续。

案件受理费1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辽宁万和实业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负担1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缴纳,逾期未予缴纳依法强制执行,由原告***负担0元,应予退还1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10-28
发布日期 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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