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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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宝应县人民法院(2021)苏1023执1364号案件的执行。 如被执行人未按照和解协议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申请人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规定,在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两年内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10-21 |
发布日期 | 2021-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