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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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宝应县人民法院(2021)苏1023执1364号案件的执行。

如被执行人未按照和解协议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申请人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规定,在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两年内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10-21
发布日期 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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