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航科精机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朝龙新兴五金交电市场有限公司
北京江源磁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鑫雅圣泰商贸中心
北京福郁华混凝土有限公司
北京吉奥达电子有限公司
北京华悦建业工贸有限公司
北京北科绿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亿一阳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鸿泰伟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与北京航科精机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及2016年6月19日签订的《房屋租赁补充协议》无效;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北京航科精机科技有限公司装修现值损失、加建部分造价费用共计13万元;

三、驳回北京航科精机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的反诉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338元,由北京航科精机科技有限公司负担7438元,已交纳;由***负担29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反诉受理费1610元,由***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案件上诉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27
发布日期 2020-04-0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