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州小豆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兴义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由***、贵州小豆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14737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以尚欠款项为基数,从2021年3月2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该款偿还完毕之日止);

二、驳回***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0元,减半收取90元,由***、贵州小豆科技有限公司负担(该款由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支付给***)。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7-28
发布日期 202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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