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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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新疆金业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叶尔盖提垦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兵0902民初136号民事判决书; 二、被上诉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支付上诉人***工程款127937元及欠其利息(以127937元为基数,自2015年12月30日起计息,上述利息共同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三、驳回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诉讼费2360元(此款原告已预交),保全费1649.42元,保全保险费575元,合计4584.42元,由原告***负担1333.42元,被告***负担3251元,二审案件诉讼费4721元(上诉人已预交),由上诉人***负担1374元,被上诉人***负担334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8-31 |
发布日期 | 2021-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