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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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存款30万元或价值相当30万元的其他财产。

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未按期提出书面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10-20
发布日期 20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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