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民事再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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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2019)鲁0112民初9009号民事判决; 二、限***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垫付款105000元; 三、限***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利息,利息以105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1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四、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原审案件受理费2400元,由***负担,再审案件受理费2400元由再审申请人***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6-28 |
发布日期 | 2021-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