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2018)苏0303民初5782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如申请执行人需继续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查封、冻结措施。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被执行人负有向申请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如实向本院报告,直至债务全部履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1-10-26
发布日期 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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