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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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亿能福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前沿美村能源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重庆前沿美村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重庆亿能福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572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57200元为基数,自2021年5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加计50%计算至货款本金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重庆亿能福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444元,减半收取计1722元,由被告重庆前沿美村能源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9-27 |
发布日期 | 2021-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