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北京市金利安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东北旺农场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北旺电气安装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北京市东北旺电气安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赔偿***建房及附属物损失九十九万六千二百零七元一角; 二、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北京市东北旺电气安装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一万七千六百零八元,由***负担五千二百八十二元,已交纳;由北京市东北旺电气安装有限公司负担一万二千三百二十六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19-12-26 |
发布日期 | 2020-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