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法院 广州互联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上海天责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买断款232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4-14
发布日期 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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