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拓尚(广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州互联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拓尚(广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原告***购物款3196元; 二、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将案涉产品(订单编号为1469825424681762983)退回被告拓尚(广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如不能如数退回,则按照159.8元/盒折抵购物款;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9元,由原告***负担308元,被告拓尚(广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担3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6-28 |
发布日期 | 2021-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