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保护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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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州极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权保护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被告广州极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支付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1月13日的占用费186669.702元; 二、被告***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应负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5469元,财产保全费1616元,由原告负担本案受理费1796元、诉讼保全费531元;由三被告共同负担本案受理费3673元、诉讼保全费108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上诉的,应在递交上诉状次日起七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1-06-10 |
发布日期 | 2021-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