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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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不受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院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前所作出的强制措施仍然有效,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如申请执行人对本裁定有异议,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
裁判日期 | 2021-07-28 |
发布日期 | 2021-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