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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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陕西白桦林间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陕西白桦林间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交付位于铜川市耀州区药王路中段白桦国际1号楼4层14308、14309、14311号商铺; 二、陕西白桦林间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支付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实际交房之日止,按照日万分之一计算的逾期交房违约金;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48元,减半1024元,由陕西白桦林间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9-22 |
发布日期 | 2021-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