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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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陕西咸阳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鼎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旬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陕西助添翼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陕西咸阳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5861元,由原告陕西咸阳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递交上诉状时预交按其上诉请求计算的上诉案件受理费。款汇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市东湖支行,户名:湖北省财政厅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账号:05×××69-1(预交诉讼费)。上诉人在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仍未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7-12-4 |
| 发布日期 | 2020-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