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佛山市顺德区长能五金塑料厂
广东长能包装实业有限公司
东莞市凤岗泰利模具加工部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加工合同纠纷
法院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广东长能包装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长能五金塑料厂定在银行的存款218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东莞市凤岗泰利模具加工部预交。

本裁定书作出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7-10
发布日期 2021-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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