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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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邵阳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邵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邵阳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湘0523民初184号 原告:邵阳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黄承君,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邓足苾,湖南人和人(邵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本院于2020年1月10日立案受理了原告邵阳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诉被告***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原告邵阳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邵阳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2150元,由原告邵阳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0-2-28 |
发布日期 | 2020-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