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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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汝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各在50%范围内向原告***、***、***、***、***、***、***支付款项76679元。

二、被告***、***和被告***、***对上述第一款应履行义务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58.49元,由被告***、***和被告***、***共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6-25
发布日期 202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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