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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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建德市给力贸易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建德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建德市给力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返还款2000元(计算至2021年6月30日止)。 如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建德市给力贸易有限公司。 需要交纳诉讼费用的当事人,应在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用,逾期不交纳的,本院将强制执行。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9-17 |
发布日期 | 2021-1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