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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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陆阳休闲用品有限公司 临海市国富塑料制品厂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临海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临海市国富塑料制品厂的反诉请求。 反诉案件受理费7000元,减半收取3500元,由临海市国富塑料制品厂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0-11 |
发布日期 | 2021-1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