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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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吉首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4.35元,鉴于原告已预交,在本裁定生效后退还给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9-15 |
发布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