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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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纽摩本(北京)娱乐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20)京0108民初43235号民事判决; 二、纽摩本(北京)娱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回购款60万元及利息(以2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2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4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29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均按照年利率10%计算);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纽摩本(北京)娱乐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5336元,由纽摩本(北京)娱乐有限公司负担。 二审案件受理费2215元,由纽摩本(北京)娱乐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10-26 |
发布日期 | 2021-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