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霸州市云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产品责任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霸州市云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为原告***退换与涉案宝来轿车同款车型一辆。 二、更换车辆后产生的车辆附加费、上牌费、保险费等费用由原告***自行承担。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761元,由原告***承担5416元,被告霸州市云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承担134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7-29 |
| 发布日期 | 2020-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