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恢复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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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芬河市支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位于绥芬河市**房产; 二、查封位于绥芬河市**车库; 三、查封位于绥芬河市**车库; 四、查封位于绥芬河市**门市; 五、查封位于绥芬河市**车库。 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0年6月日起至2023年6月日止,查封期限届满时需要续行查封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7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6-02 |
发布日期 | 2021-1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