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异议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华亿安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光耀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聊城市裕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同鑫城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北京光耀东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光耀东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 北京世纪天乐美博汇商贸有限公司 天津鼎成时代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 法院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中止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兴隆西街X号兴隆小区综合楼X层XXX号房屋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21-08-06 |
| 发布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