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异议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11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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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中止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兴隆西街X号兴隆小区综合楼X层XXX号房屋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裁判日期 2021-08-06
发布日期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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