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襄阳骏盛置业有限公司
湖北神誉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裕景担保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院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湖北裕景担保有限公司赔偿律师代理费损失567000元和要求被告襄阳骏盛置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湖北裕景担保有限公司和被告襄阳骏盛置业有限公司承担本案律师代理费35000元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582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10-19
发布日期 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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