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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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东博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博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广东博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返还借款本金201000元并支付利息(计至2021年5月21日止利息为23535.42元;从2021年5月22日起按《个人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 二、被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广东博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9756元; 三、驳回原告广东博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407元(原告已经预交),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9-27 |
发布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