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东博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博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广东博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返还借款本金201000元并支付利息(计至2021年5月21日止利息为23535.42元;从2021年5月22日起按《个人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

二、被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广东博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9756元;

三、驳回原告广东博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407元(原告已经预交),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9-27
发布日期 20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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