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壮姑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广西壮姑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广西壮姑娘投资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031元,减半收取515.5元,由原告广西壮姑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余下受理费515.5元,由本院退回原告广西壮姑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裁判日期 2020-11-16
发布日期 2021-11-1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