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异议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信宜市怡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增城市富林塑料五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变更本院(2020)粤0118执恢355号案件的原被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应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向申请执行人信宜市怡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偿原由***所负担的债务。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21-06-28 |
| 发布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