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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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凯鹏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泰兴市远宏环保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1300元、9580元,由远宏公司负担11300元(已交),凯鹏公司负担9580元(凯鹏公司已经预交7780元,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再行缴纳18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7-14 |
发布日期 | 2021-11-10 |